本报讯(记者王绍雄、胡晓军)原江西省粮食局副局长顾三富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日前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财产10万元,追缴受贿款37万多元和财产差额78万多元上交国库。
顾三富在1993年至1996年初任江西省粮食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分管全省粮食计划指标、粮食铁路运输计划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或单位解决粮食指标和车皮计划,收受和索取贿赂共10余次,已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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